助力个体工商户降低运营成本,促进持续发展
——清远供水拓展公司执行新一轮“欠费不停供”政策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促进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积极贯彻《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要求,计划于2023年10月份起对辖区内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新一轮便民措施:
1.“欠费不停供”对象
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
2.便民措施时间及具体内容
从2023 年10 月份开始设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违约金。
3.申办方式
用户登陆“清远供水网上营业厅”提交申请表单和相关资料,待清远供水拓展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该缓缴政策减免优惠。
疫情后的社会经济逐渐恢复,清远水司与民众、与社会、与祖国同心同力,通过贡献微薄之力,助力个体工商户降低运营成本、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索引号:A-14923
作者:陈宇骈
作者单位: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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