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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自来水价格调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作者:陈敏瑜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26-05-13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阳春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6年1月实施,已逾10年。日前,经履行政府定价程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正式印发了《关于阳春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的批复》,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方案将用水分类精简为居民、非居民、特种三类,实现城乡同价。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保持1.68元/m3不变,第二、三阶梯分别调整为2.52元/m3、5.04元/m3;非居民用水2.36元/m3,特种用水5.15元/m3,并增设居民用水合表水价1.7元/m3。


  延续原有低水价及优惠政策:为落实特殊群体的民生保障,本次水价调整中,对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免费供水5m3;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相应增7m3水量基数计收水费;工业用水维持1.55元/m3优惠价;对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学校等有关行业实行水价优惠,按居民合表水价标准执行。


  为确保自来水价格调整和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阳春公用水务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政府网、公众号、营业厅公示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同时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调价顺利实施。


索引号:A-17070 作者:陈敏瑜 作者单位:阳春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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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沈诗岚(编辑) 复核:林桂全(副主任) 发布:陈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