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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优惠水价 造福困难居民

广州市超15万户次“低困户”居民实享水价优惠政策

作者:钟莹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08-07-14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2006年1月1日,广州市实施水价改革,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同步对其供水范围内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用户实行水价优惠,即每人每月平均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内的居民用水,按照每立方米0.7元/立方米计收水费。

  执行水价优惠政策两年多来,为确保水价优惠措施能让真正的低收入家庭受益,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积极宣传政策,不断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低困户身份年度验证、规范用水地址更改手续、推行上门办理、主动服务等举措方便困难群众,因办理水价优惠而受益的居民户次逐年增加。截至今年6月,我市共优惠低困户156511户次,优惠金额约178万元。其中2007年优惠72701户次,相比2006年增加了52.68%;优惠金额约85万元,相比2006年增加了60.38%。

  (作者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索引号:A-2214 作者: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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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