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平市召开听证会 生活污水处理费将调整
1月8日,开平市物价部门在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家学者、社会团体、消费者代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污水处理部门提出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进行价格听证。
开平市从2001年7月开始征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目前每吨用水征收0.23—0.28元的污水处理费,每年约400万元的污水处理费远远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行需要,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受到制约,因此,适当调整提高污水处理费用,使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转,已经迫在眉睫。按照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相关要求,开平市公用事业局提出在今年4月1日前,将现行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综合平均价提高到0.8元/吨,其中居民类污水处理费拟调至0.70元/吨。会上,开平市公用事业局陈述了调整污水处理费方案,该市物价局就方案提出初审意见,开平市虹桥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有关成本费用的审核情况,来自开平城区各行各业的28名听证代表对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展开了论证。
开平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听证会取得了预期效果,并表示,本次听证会结束后,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将会同开平市公用事业局修改方案,并尽快将最终的定价方案提请开平市政府决定,再提交开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最后形成文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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