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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动态

汕头上调污水处理费分步实施

作者:未知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发布时间:2008-07-23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经汕头市政府十二届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批准同意,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不分行业从原来的按用水量0.5元/立方米调整为1元/立方米,新征收标准分两步实施,从本月1日起调整为0.8元/立方米,2009年7月1日起再从0.8元/立方米上调至1元/立方米。 在当前CPI上涨的情况下,上调污水处理费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那么,汕头为何上调污水处理费?调整污水处理费对汕头环境建设有何重要意义?所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是否专项用于“治污”,市场化运行能否实现有效监管?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开征污水处理费是“治污”保障

  为了改善汕头环境质量和投资环境,近20年来,汕头一直为治理污水而不遗余力。1991年10月,汕头建成投产了潮汕地区第一个污水处理厂———汕头经济特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万吨/日,负责特区东部(金环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的污水处理。1999年9月市政府投资3.95亿元,重新建成投产了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而原来的污水处理厂随之拆除。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投入使用后,处理能力为14万吨/日,负责中心城区东部的污水处理,把东部城区居民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都纳入处理范围,经过处理后再排入大海。随着明年海滨路截污管网及北轴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汕头港湾的水质将更加得到改善。

  污水处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国家计委、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计投资眼2002演1591号)明确规定“征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应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按0.5元/吨的征收标准,全市年实际征收入库金额约5600万元。截止至今年5月,全市历年累计实际征收入库金额共26700万元。这些资金都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城市污水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收费,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市自来水总公司代收后直接进入市财政专户,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专款用于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治污”资金缺口大政府负担重

  龙珠水质净化厂一期进行扩容技改(从原14万吨/日扩大到18万吨/日)和扩建二期工程(8万吨/日)及配套中山东路、泰山路截污干管。工程预期今年8月底建成,处理能力达到每天26万吨,市财政每年需支付运营服务费约9600万元。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截污管网,投资大。根据国内多数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经验,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的截污管网建设资金投入比为1:5。即厂区建设投入1亿,管网建设就需要5亿元,才能确保污水厂建成后满负荷运转。龙湖沟截污干管、海滨路中段和西延截污干管工程、汕樟北路截污干管这三大工程,政府财政从2008年起年还本付息约6000多万元,并逐年递增(2010年北轴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年截污管网还本付息超过1亿元)。今年下半年,汕头还将动工建设北轴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总投资约92268万元,处理规模为12万吨/日,分二期建设,首期建设规模6万吨/日及部分管网,预期2009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随后启动建设二期工程。

  今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8元以后,全年可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7500万元,这就是单独支付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的运营服务费穴约9600万元雪都还不够,政府还需补贴2000多万运营费用,还有污水管网建设每年的还本付息。

  不折不扣进行污水处理

  采访中,不少市民提出运营单位是否会为降低运营成本而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对此,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为节约成本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在技术上是不可行的。因为龙珠水质净化厂采用的是生物活性处理法,一旦停运处理设施,停止曝气,用来处理污水的微生物就会因缺氧而死亡,运营单位必须重新购进微生物并进行培植才能继续生产,这在技术上和节约成本上都是不可行的。采访中,有关部门表示将加强市场化运行监管,提高汕头“治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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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