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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动态

广东对高污企业水资源费标准拟加收50%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9-04-07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4月起,广东各地开始正式实行行业差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超额取水部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还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水资源费在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50%,超额三成以上取水将被叫停。

  水资源费是指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按取水量缴纳的费用。一般都是针对工业部门等用水大户收取。

  新调整的水资源费对超额取水部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额取水不足10%的部分,加收1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10%以上,不足20%部分,加收2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20%以上,不足30%部分,加收3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30%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将责令其暂停取水,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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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