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制度建设推动自律节水
3月1日起,《广东省取(用)水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开始试行。有关专家称,《定额》试行,实际上是引发全社会转变用水观念,促进各行各业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逐步形成自律节水的消费模式与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变革。《定额》试行,有利于创建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新型水资源管理制度,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全面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立新型用水制度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广东省是我国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118立方米,接近全国人均占有量。当前,随着人口的增长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水资源短缺矛盾日益显现,已成为广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耗水大省,实行定额用水,全面推进全社会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经济飞跃发展,工业高速增长,城市化水平急速提升,部分城市出现水资源短缺和水质性缺水,再加上气候变化影响,水资源成为制约经济社会进一步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全省水资源状况存在三方面的隐忧:首先,不少市、县已经出现季节性供水不足,并且有蔓延之势;其次,全省的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并存,节水意识薄弱;第三,水污染防治力度不够,部分河段特别是流经城市的河段,废污水排放量增大,水污染进一步加剧,水生态与环境受到严重威胁,进一步制约了水资源的高效开发利用。
因此,推行用水定额制度,通过外在的新型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约束浪费水行为,激发公众内在自律节水的动力,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水资源管理和规划的当务之急。
用水定额是衡量各行业、各企业用水、节水水平的重要依据。通过用水调查和水平衡测试,掌握各行业和企业当前的用水水平和节水潜力,制定和实施合理可行的用水定额,可以促进各行业和企业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广东省从“九五”期末就开始酝酿实行定额用水。经过长时间反复数次的修改和征求意见,广东省定额用水试行方案终于在今年出炉。
《定额》试行,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各行业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减少废污水排放量,保护水资源,减轻水环境的压力,减缓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广东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定额涵盖广泛 全社会倡行节水
广东省节水办负责人介绍,《定额》内容包括农林牧渔业用水、工业用水、城镇公共用水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涉及社会各行各业,涵盖面广,倡行全社会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定额》是全省开展涉水规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计划下达、用水及节水评估、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审批、收取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的基础依据。
《定额》编制过程中,广东省有关部门在充分收集、分析、整理本地已有用水记录的基础上,开展用水典型调查,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供排水概况、用水情况进行调查和对城市生活各行业的用排水调查。农业以现有资料为主,只对部分“三高”农业进行了调查。对未有记录的行业进行部分企业总用水量、排水量、耗水量(供排水量测出后可反推)和水平衡粗测试(一级平衡)。调查共汇总整理出可用于取水定额分析的工业企业用水资料样本850份。这些样本基本上覆盖了工业行业41个大类和大多数的工业行业中类。城市生活用水的调查分大中小城市抽样调查,涉及城市生活公共用水的主要行业及家庭单位351家。农业用水调查了全省十几家规模较大的农场、养殖场和农业基地。除实地调查外,还收集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和各省市及国内外的用水定额资料。
定额制定的总原则是坚持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先进可行原则,在充分考虑全省用水现状水平、水资源条件、水环境承载能力、各行业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制定,满足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的要求,可在节约用水、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加以运用。
逐步培育长效机制 建设节水型社会
用水定额是建设节水型社会中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制度,广东省对《定额》试行两年,符合制度发展变革规律。通过进一步改进完善,可让公众逐步适应,进而培育全社会自律节水的良好习惯。
广东省节水办表示,用水定额不是针对个人用水的直接干预,而是配合全社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的是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为编制用水计划等各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建立用水定额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由于《定额》试行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广东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水利(水务)、经贸、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合作,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工业、城镇生活及公共用水定额试行管理工作,包括试行期间组织宣传贯彻《定额》、收集对《定额》的意见和建议、补充制订地方(部门或行业)用水定额,收集宣传先进典型实例等。
与此同时,广东省还采取四项具体措施,确保定额用水得以全面实行。一是加强宣传,提高依据《定额》用水活动的自觉性;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做到人员编制到位,经费到位。二是培养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的技术骨干,对各类用水户定期开展节约用水技术指导。三是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取水户取用水的考核和检查,对超过《定额》标准的,督促其改进用水工艺,核减取水许可审批水量;新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项目,其用水定额应达到《定额》标准。四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用水典型调查和水平衡测试工作,追踪用水量变化情况,为《定额》的进一步修订完善积累资料。
在做好《定额》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广东省还将积极开展计划用水工作,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费和水费的办法,探索和建立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经济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单位)、居民和农户的节水意识,建设节水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