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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城市供水:暂不调价添加

作者:罗磊 来源:湛江晚报 发布时间:2007-12-25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在日前闭幕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中,国家发改委表示,明年我国城市供水价格将适当调整。面对国家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政策,湛江市有何反应?水价是否调整?就此,昨日记者采访了湛江市物价局。 

据了解,目前湛江市还没有再次调整水价的准备。现阶段实行的仍是阶梯式计量水价。湛江市实行阶梯式计量用水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已实行抄表到户的用户按每月用水量分别为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21—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和26立方米以上,尚未实行直接抄表到户的集体用户,按每人月用水量分别为6立方米(含6立方米)、7—8立方米(含8立方米)和9立方米以上执行。到户水价分别为1.80 元立方米、2.43元立方米、3.05元立方米逐级累进计算(均含污水处理费0.55元立方米)。

另据了解,湛江市在开展阶梯式计量用水改革的具体工作中,对居民用户或单位出资,每户收取 500元作水表改造费用,免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和五保户(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证明)。并规定自来水公司用5年时间对市区尚未抄表到户的水表进行改造,从2006年7月到2007年11月,市区已改造抄表到户约29591户。同时,调整了市区自来水价格,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用水、经营用水分别调整为:1.80元立方米、2.05元立方米、2.95元立方米、3.79元立方米。雷州青年运河管理供水价格也有所提高,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分别由0.21元立方米调整为0.26元立方米、0.29元立方米,农业用水0.0318元立方米不变,市区引水工程运行经费由现行的 0.07元立方米调整为0.08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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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戴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