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费拟适当调整
昨日(7月1日)起,广东实行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表示,下一步将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进行适当调整。他还透露,今年下半年将对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进行评估。
孙庆奇介绍,新办法在听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听证透明度、听证效力等方面有所突破。考虑到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等现实因素,明确规定“消费者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1/3”。而同时,价格水平的每一点变化对于低收入群体的影响都不容忽视,此次修订硬性规定了在消费者代表中必须有低收入群体的代表。
另外,在听证会上发生较大分歧意见的,物价部门将协调申请人调整方案,必要时还要再次组织听证。针对申请方、消费方、专家学者之间怎样做到信息对等,同时,听证会材料必须提前送达听证会代表,让听证会代表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有调查研究的时间。
孙庆奇介绍,新办法对评估制度也有原则性规定。评估制度主要是为了实现对价格收费政策的动态管理,通过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即相应调整使其能够与社会状况相适应。将通过评估会的形式,听取各方面对政策实施效果及影响的意见。 “在具备条件的公共事业行业,实行政府定价的,都可以实行。”孙庆奇透露,将于今年下半年对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进行评估。
孙庆奇同时表示,下一步将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进行适当调整。“总的思想,是根据普惠型理念,平衡各利益群体,通过价费调整,使公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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