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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污染下游,上游扣分”,好

作者:马碧 来源:红网 发布时间:2007-01-12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日前出台的《长株潭三市环境同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定,上游城市对下游城市水质负责,“污染下游,上游扣分”。年度考核环境同治目标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市,其市长在“评优评先”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1月10日《湖南日报》)这一举措让人欣喜。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她从湖南的几大城市穿行而过,哺育了沿岸上千万人民。然而,许多沿江企业把湘江当成了最大的“排污沟”,一些城市转嫁污染,对废水不进行处理就进行排放。近年来,尽管湖南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湘江污染依然比较严重。
  
  这种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湘江管理的行政分割体制。湘江水是流动的,而此前对湘江水资源主要实施行政区域管理。上游城市排放了超标污水,却可以推卸治理的责任。于是,在地方保护和追求地方GDP的大前提下,牺牲环保利益换取经济利益就成为沿湘江地区破坏式发展思维和模式的时髦病,“你污染我,我污染他”成为灰色的环保潜规则,“上游排污,下游叫苦”,导致湘江水污染问题成为难治之症。
  
  其实,处于最下游的城市,在河水污染的问题上,受“弄脏河水”之害最大,最有发言权,最能够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说话,对于治理污染最有责任心和紧追感。曾经号称“欧洲下水道”、“欧洲公共厕所”的莱茵河,之所以现在成为世界上管理得最好的一条河,与莱茵河最下端的荷兰最有话语权是密不可分的。
  
  现在,湖南对湘江流经的主要地区进行环境同治,“污染下游,上游扣分”,这就使得无论上游还是下游,在保护湘江水资源问题上同坐一条船。上游如果不注意保护湘江水,就会面临“扣分”的惩罚。而这种“扣分”,就是政府工作的“失分”,作为政府“一把手”的市长就要因此承担责任。有了这个“紧箍咒”,谁还敢把转嫁污染作儿戏?有了这个“紧箍咒”,长株潭三市人民共享一条清澈的母亲河应该不再是梦想。
  
  湘江污染问题就是跨界污染,这在我国具有普遍性。在我国,较大的河流多数会流经多个行政区域——县、市及省。上游排污,往往使下游遭受损失,群众身体健康受到侵害,造成上下游区域间矛盾,甚至影响社会安定。湖南“污染下游,上游扣分”的环境同治做法,为其他流域的治污工作,提供了一套更加科学的目标考核办法,应该给我们很多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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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曾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