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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山东黄河河务局制定具体措施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作者:刘静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发布时间:2010-04-22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关于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精神,山东黄河河务局就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定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用水计划管理、实时调度管理,引水监督管理及远距离调水等工作。

  在用水计划管理方面要求自五月份起采用网络和纸质两种方式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月、旬用水计划建议,纸质方式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超出水量分配指标20%的,必须阐明理由。一日内将省局下达的用水控制指标分配至各取水口,并报省局备案。供水单位要依据批准的计划与用水单位签订供水协议,协议水量不得高于分配水量。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水财【1989】1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年初下达的黄河干流水量控制指标,对超出批准的用水计划的引水量实行加价收费,以强化水量调度用水量总量控制。

  在实时调度管理方面要求各级河务(管理)局要密切关注黄河水情和水质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控制断面流量达标和引水安全。进一步落实取水口引水申请制度,在填写《山东黄河取水口引水申请表》时,要明确取水用户、用途和取水量,并严格按省局下达的水量控制指标和调度指令实施引水。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关闭未按调度指令要求完成引水任务的取水口门。对无故提前关闭的取水口门,非汛期从次日起十日内不得引水,汛期从次日起二十日内不得引水。如遇强降雨、严重干旱及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用水计划和引水的,应及时填写变更申请单,逐级上报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建立水量实时调度总结制度,对每次引水量超过400万立方米或引水时间超过10天的,引水结束后3日内要逐级上报引水小结,主要内容包括计划执行、引水与用途、农田灌溉、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置等情况和建议。

  在引水监督管理方面要求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所辖河段的引水监督,对用水单位的用水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掌握水的去向和用途等有关情况,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果断处置,视情组织市、县局联合督查。进一步严肃水量调度纪律,对违反调度指令实施引水的取水口,责令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并视情给予10天、20天、30天停止引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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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