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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人风采

肩担重任 履职为民

——访海丰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黎斯凯

作者:陈文华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17-04-20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黎斯凯,男,汉族,广东海丰人,1963年5月出生,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2012年7月任海丰县供水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职务。汕尾市第四届、第五届、第七届人大代表、海丰县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海丰县第七届、第八届政协委员。作为历届市、县人大代表,黎斯凯同志多年来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职能作用,长年深入基层听取民意、反映民声,为民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架设起了群众与政府沟通的桥梁。

  一、自觉学法、带头守法

  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从“充电”学习开始。黎斯凯代表表示,他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觉学习。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国人大》、《人民之声》等重要学习资料,重点摘抄,并作学习笔记;二是经常参加调研活动。主动参加市、县人大组织调研视察活动,带着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如何履行代表职责等问题,进行思考和调查;三是向代表学习,虚心向其它代表请教,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通过多方位的学习,提高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工作方法、调研能力,逐步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锻炼和增强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四是紧守“做人以立身为本,立身以立学为先”的理念,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法律并且运用好法律,增强法治观念、严守规矩程序,知晓行为的尺度,主动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标兵。在工作和生活上,始终做到“有权不任性”,“有责不推卸”,切实将思想、行为置于法律法规之下。

  二、履职尽责,纳言献策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水资源关乎民生。作为人大代表,黎斯凯深知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对全县各个水源地、水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特别是在2012年海丰县重要水源地的青年水库水质一度降至地表水二类水标准,他着重提出了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建议,向政府建言献策。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3年11月积极参加了对水源地青年水库、红花地水库和公平水库的专项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履行一名代表的职责。

  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建立一套水环境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他还积极参加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制订《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为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制订提出了宝贵意见。2016年5月12日在省人大举办《人民之声》杂志召开的“生态补偿机制与区域协调发展”座谈会上,他呼吁省人大常委会尽快修订出台《广东省供水条例》。并多次在市、县人大会议上提出了许多反映社情民意的建议和意见,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认可和采纳。

  三、贴近群众、广纳民意

  作为一名基层代表,黎斯凯始终不渝地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立职于本职工作,在人大代表这个岗位上,走出了一步步坚实的脚印。牢记树立:“人民既然选我当代表,我只有真心实意地努力反映群众的呼声,尽力为群众办事,才能真正地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在民生事业方面,他经常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在环境卫生整治上,他建议对每日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定时投放,定时运走。针对全市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现有市处理中心处理能力远远不能满足的情况,他提出了加快扩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建设,妥善处理好垃圾填埋场的建议,实现了“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解决生活垃圾存量等问题。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一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县委“三三五”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海丰新一轮的发展,作了市、县人大两级代表,黎斯凯表示,将继续牢记一名代表神圣职责,不忘初心,始终牵挂老百姓民生福祉,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服务党委中心任务的作用。针对县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饮用水资源日益趋紧的状况,为加快备用水源规划和建设,保障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他多次到公平水库实地勘查,结合县城周边区域的水资源分布现状,利用汕尾市区供水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已经列入省 “十三五”规划(已进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库)的机遇,拟提出建议加快公平水库“引水入城”的项目,并规划县城日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第三水厂的意见。以及贯彻落实《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力促海丰县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加大桉树改种实施方案的建议。

索引号:A-6125 作者:陈文华 作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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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 复核:袁豪衡 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