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对清新供水公司第二水厂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推动做好年后复工复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2月26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对清新供水公司第二水厂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检查工作。
在第二水厂厂长李雨宁及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检查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通过资料翻阅、随机提问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第二水厂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出入库登记台账进行详细核对,并实地检查盐酸、氯酸钠仓储,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配备、监控覆盖等情况。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对第二水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表示满意,并对今后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给出指引:一是对监控设备、消防设备、仓库的门窗及电线电路等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范设备设施正常运作。二是加强安保巡查力度,特别是氯酸钠仓库、盐酸仓库、投氯间等涉易制爆、易制毒存放及使用场所,严防被盗、丢失等事件发生。三是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适量储存,落实双人双锁、如实登记、双人领用收发、专人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四是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确保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清新供水公司对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风险管控意识,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把好安全生产关,抓牢、抓实、抓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使用各个环节,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索引号:A-15991
作者:江一邑
作者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太和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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