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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全市欠缴污水处理费近4000万

作者:黄颖 来源:汕头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8-06-02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污水处理费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用的主要资金来源。但记者从汕头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汕头2001年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至今,全市已累计欠缴污水处理费3900多万元,污水处理费的欠缴已严重影响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拖慢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5800万专款用于污水处理

  汕头自2001年5月1日在市区规划区范围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自来水用水量每吨0.2元计征,2002年6月1日调整为每吨0.27元,2005年8月1日再次调整为每吨0.5元。截至2008年3月,全市历年累计实际征收入库金额共25800万元。

  据了解,城市污水处理费属于行政性事业收费,专款用于城市污水处理集中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汕头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几年来,中心城区的水污染得到较大的改善。龙湖沟和三脚关沟通过截污整治并将污水排入龙珠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沟面发出的阵阵臭气已基本得到控制,附近绿地、星湖公园已成为居民晨运和休闲活动的好去处;随着明年海滨路截污管网及北轴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汕头港湾的水质将更加明显得到改善。

  7年欠缴污水处理费3900多万元

  但是,记者从汕头市环保部门了解到,自污水处理费开征以来,汕头欠缴污水处理费情况比较严重,而且近年来欠费还在进一步扩大,严重影响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营运和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造成欠费的主要原因是汕头城郊居民普遍采用二次供水,”市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分析,二次供水导致水价偏高,城郊农村居委(约200家)一直以自然村为单位向市自来水总公司申请自来水总表,总表被承包后再转供辖区居民。自2001年5月1日汕头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以来,这些城郊总表站一直拒缴污水处理费,至今年3月底共欠3900多万元。

  根本解决办法是自来水直抄到户

  对此,汕头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多次研究欠费追缴工作。环保局按照市领导的部署于2006年6月份发出追缴法律文书,同时,协调市自来水总公司,将自来水费与污水处理费二票制合为一票制。从目前情况看,有关措施收效甚微,欠费还在进一步扩大。这些城郊居委拒缴污水处理费主要理由是:政府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自来水管网普遍缺乏规划,破损严重,水耗大,水价高,同城不同价,农民负担重等。该负责人表示,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促使自来水直抄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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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